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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 2016 湖北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 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立项及资助项目文件(鄂科技发计【2016】9 号)已下达。


        依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15】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计划任务书(通过「湖北省科技厅网上办事平台」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 进行在线填报并打印),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将项目年度进展及管理情况按《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相关要求和说明:


1. 自 2016 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立项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填报计划任务书,项目完成后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任务指标验收结题。


2. 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 2 年、重点类项目执行期为 3 年,执行期时间起点为:2016 年 9 月 19 日(立项下文时间)。


3. 在线填报完成后,依托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面上类项目)和纸质计划任务书(重点类项目),认真审核后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集中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 份,依托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增加份数,盖章后返还)。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冯枚  张智


联系电话:027-87135532   87133631


电子邮箱:wh2mf@126.com  zhangz@hbstd.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附件:2016 年省基金重点类项目计划任务书模板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2016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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