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 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立项及资助项目文件(鄂科技发计【2016】9 号)已下达。
相关要求和说明:
1. 自 2016 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立项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填报计划任务书,项目完成后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任务指标验收结题。
2. 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 2 年、重点类项目执行期为 3 年,执行期时间起点为:2016 年 9 月 19 日(立项下文时间)。
3. 在线填报完成后,依托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面上类项目)和纸质计划任务书(重点类项目),认真审核后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集中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 份,依托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增加份数,盖章后返还)。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冯枚 张智
联系电话:027-87135532 87133631
电子邮箱:wh2mf@126.com zhangz@hbstd.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附件:2016 年省基金重点类项目计划任务书模板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