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动物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实验室动物工作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对直接接触实验室动物的工人进行检查。那些患有传染病而又不适合自己工作的人应及时更换。它还规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组织员工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并及时调整健康状况。 ..动物工作者。
职业健康与安全是动物使用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重点在于维护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1.有害物质的分类和风险评估
从事涉及有害物质(生物,化学或物理有害物质,包括电离或非电离辐射的物理物质)的研究项目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必须能够正确确定相关的危险,并能够为危险类型选择适当的防护方法和设备。
具有专业背景的健康和安全专业人员应直接参与危险工作程序的评估并制定应急计划。
2.人力资源培训
应制定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并对从事危险实验的工作人员严格。必须提供可能暴露的有害物质的清晰细节,并且必须熟练使用所需的防护措施。
动物实验室工作单位负责人畜共患疾病,化学安全性,微生物和物理危害(放射性物质和过敏原),实验室程序以及与物品(例如转基因动物)有关的异常情况。使用),废物处理,个人卫生以及其他与工作场所危险相关的事项。
3.个人卫生
实验动物的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动物实验室必须提供合适的防护服并更衣,以进行均匀的清洁和消毒。
您可能需要使用一次性手套,口罩,外衣,工作服和鞋套。工作人员在处理动物前后以及摘下防护手套以保持个人卫生之前,应经常换衣服并洗手。在实验室动物设施中穿的隔离服不应在设施外穿。严禁员工在实验室动物设施中进食,饮水,吸烟或使用化妆品。
4.人身安全保护
实验动物实验室应提供人身安全保护所需的设备,并采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实验动物工作者必须始终穿着相应的防护服,除了卫生方面的考虑之外,还应使动物过敏原免受对人类的伤害。有时,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时需要洗个澡。请勿在危险材料工作区域或动物室附近穿着防护服和设备。在潜在危险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例如,灵长类动物区域的工人应戴手套,保护手臂和头部,防护面罩,保护面部镜片等。
5.健康检查和工作适宜性评估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进行工作前和年度健康检查,以评估工作的充分性。从事潜在危险活动的工人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例如,应定期检查与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人是否患有相关疾病,以确保他们没有结核病和其他疾病。此外,应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应使用相应的疫苗,如狂犬病疫苗接种,以防止人畜共患病伤害工人。对于某些可以传播的传染病,也应事先接种该疫苗。